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******
作者:秦龙、李维光(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师范大学基地)
基层宣讲是打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宣传贯彻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重要渠道,在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人心、落地生根上发挥着重要作用。切实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,重在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、好做法,在对象化、分众化、互动化相统一中增强宣讲的说服力、亲和力和针对性、有效性,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群众、深入人心。
以对象化宣讲提升亲切感、说服力、感染力。做好党的二十大精神基层宣讲,首先要解决好“讲给谁”的问题。一些地方增强受众意识,通过走进田间地头、厂矿车间、学校课堂,开展“零距离”“面对面”宣讲,回应基层党员干部群众所思所想、所需所盼,找准思想认识共同点、情感交流共鸣点、利益关系交汇点、化解矛盾切入点,让基层宣讲更具温度、更加解渴。一些地方注重在宣讲活动中把“书面语”转化为“大白话”,用接地气、冒热气的群众话语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、讲明白,用身边案例、可感数字不断增强基层宣讲的亲切感、说服力、感染力,让干部群众愿意听、听得懂、有收获,推动党的创新理论“飞入寻常百姓家”。
以分众化宣讲增强针对性、有效性、到达率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读者在哪里,受众在哪里,宣传报道的触角就要伸向哪里,宣传思想工作的着力点和落脚点就要放在哪里。”在实践中,一些地方积极探索分众化宣讲的有效路径。一方面,建强宣讲员队伍,发挥领导干部、理论工作者、行业先进模范等的各自优势,让合适的人宣讲合适的事、身边的人宣讲身边的事。另一方面,针对不同地域、不同行业、不同年龄受众需求,分层次、多维度、分阶段开展宣讲,做到“一把钥匙开一把锁”,因时因地因人制宜,“现实+虚拟”“固定+临时”“集中+分散”等方式并举,构建全方位、立体化基层宣讲体系,切实增强基层宣讲的针对性、有效性、到达率。
以互动化宣讲推动听得懂、能领会、可落实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:“要注意宣传群众、教育群众,用群众喜闻乐见、易于接受的方法开展工作,提高群众思想觉悟,让他们心热起来、行动起来。”一些地方着力推动构建网上网下同频共振、线上线下共同发声的大宣讲格局。在线下,同群众坐到一条板凳上交流交心,掌握基层干部群众感到困惑、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,明确宣讲的侧重点和切入点,积极回应群众所想所盼。在线上,通过开设基层宣讲“微课堂”“公开课”,借助网络直播等形式,在有问有答、交流互动中增强宣讲活动的交互性和沉浸感,促进干部群众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,凝心聚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。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******
辽宁明确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
不得收取超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
本报讯(记者刘玉)辽宁省科技厅与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印发《辽宁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(试行)》,明确了培训机构举办者和从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,并对培训机构设立的课程、使用教材、培训时间和收费项目等提出要求。
辽宁规定,举办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社会组织、企业或个人应当具有相应的经济能力,不得以任何形式借办科技类培训之名开设学科类课程,中小学校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培训机构。
校外培训机构专职教学、教研人员原则上不低于机构从业人员总数的50%。面向中小学生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教学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学生人数的2%;面向3周岁以上学龄前儿童的线下培训,每班次专职培训人员原则上不低于儿童人数的6%。被纳入“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黑名单”管理的人员以及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教师(含教研员)不得从事相关培训工作。
在收费管理方面,辽宁要求培训机构明码标价,公开培训内容、培训时长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,预收费须全部进入本机构收费专用账户,不得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。同时,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,合理利用节假日开展培训,结束时间不得晚于当日20:30。